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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云南所有县市区全部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

发布:2017-07-03 15:54,更新:2010-01-01 00:00

  核心提示:百年大计,教育为先。对地处祖国西南边陲的云南而言,老百姓对上学、上好学校、教育公平的需求尤为迫切。记者从云南省教育厅获悉,云南正在实施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义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管理、义务教育学生关爱“五大工程”,加快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按省教育厅对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调整,到2019年,全省所有县市区全部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

云南投入大量资金,增加中小学信息化设备

  中央和省级下达92.34亿元义务教育经费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 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省教育厅对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进行重新调整,规划到2019年全省所有县市区全部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这些举措的出台,使各级政府都形成了“要脱贫摘帽,必先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验收”的共识。

  为实现这一目标,2015年召开了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场会后,云南省相继建立了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一把手”负责制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奖惩制度,制定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和线路图,省政府与各州(市)人民政府签订了责任状,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联席会议印发《云南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了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挂钩联系制度,督促各地落实任务,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成了政府主导、各部门配合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格局。

  2016年,云南省进一步强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力度,省委、省政府制定的《云南省贫困退出实施方案》,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通过国家评估验收作为贫困县退出的五项考核指标之一,明确提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与脱贫摘帽“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

  为推进此项工作,2016年,中央和省级下达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资金92.34亿元,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和“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下达35.55亿元,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安排中央和省级营养改善计划资金35.42亿元,为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此外,去年统筹教育结余资金9.4亿元,支持全省中小学校购置食堂设备。按照每个县1000万元的标准,安排2016年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的49个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奖励补助经费,改善办学条件。

   计划投资340.49亿元“全面改薄”

  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是云南实施“五大工程”加快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之首。2014-2016年,全省共投入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简称“全面改薄”)专项资金133.45亿元。截至2016年10月,“全面改薄”项目5年规划校舍建筑面积1376.21万平方米,已开工面积1195.8万平方米,竣工面积856.38万平方米。五年规划设备采购资金591825万元,已完成采购346999.01万元。

  随着“全面改薄”项目工程的实施,新的教育设施设备投入使用,云南的广大农村学校教学、生活用房需求不足的情况得到大力改善,学生学习生活所需的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基本得到满足。

  根据“全面改薄”项目规划,未来几年,云南计划投资340.49亿元,纳入规划的项目学校14895所,校舍规划建设1376.21万平方米,设施设备购置总资金59.18亿元。

  招聘6.2万名特岗教师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教师队伍建设是“五大工程”的重要工作。据介绍,自国家实施“特岗计划”以来,全省先后招聘6.2万名特岗教师,特岗教师已占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专任教师总数的17.8%,极大地缓解了农村教师紧缺、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以昆明市为例,在落实中央“特岗教师计划”的同时,实施每年不低于300人的市级“特岗教师计划”,2008年至今共招聘中央和市级特岗教师5922人。

  此外,为增强乡村教师岗位的吸引力,各地普遍提高了乡村教师的生活待遇。从2016年起,在全省85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全面实行乡村教师(乡中心区、村庄学校的教师)生活补助差别化政策,年内实现政策实施县、乡村学校、乡村教师“三个全覆盖”。如:昆明市在全市范围内对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其中“两区两县”(东川、倘甸、禄劝、寻甸)的乡村教师按每人每月500—1500元标准分档给予生活补助,其他地区的乡村教师按照每人每月300—1000元分档给予生活补助,其中少数民族教师在所在地执行标准基础上提高20%,“民汉双语”教师提高30%。

  加速信息化发展 规范办学和教学 提高教学质量

  为提高义务教育教学质量,2016年2月,省教育厅出台了《云南省义务教育质量提升计划(2016-2020年)》,提出了实施学区制改革、薄弱学校质量提升、教师队伍建设、学校课程建设、高效课堂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培育、依法治校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八大工程,全力提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质量和整体办学水平,加快缩小城乡、地区、学校之间的教育质量差距。

  此外,省教育厅还出台了《云南省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围绕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和教师教学行为,保障教育质量。各地把义务教育质量提升摆在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位置,积极采取措施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在总结全省部分地区开展学区化管理试点基础上,在全省推广实行学区制管理,建立学区内教育教学统一管理的运行机制。

  针对云南边疆山区、学校布局分散、交通不便的特殊环境,云南省整合资源,加速推进中小学校信息化发展。近5年,全省“全面改薄”信息化设备投入超过15亿元,70%义务教育学校接入互联网,建成多媒体教室10.8万间,覆盖65%的教室。全省教学点配置数字教育资源教学设备实现全覆盖,60%的中小学教师建立了网络学习空间。

  同时,全省积极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广泛应用,扎实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2016年注册教师数17.8万人,完成晒课11.81万节,注册人数占全省任课教师数的44.5%,注册人数和晒课数分别在全国排名第12位和14位。

  深化招生入学改革 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管理

  为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管理,我省认真落实教育部对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的工作部署,严格要求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公办学校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各地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不断完善方案,统筹辖区内教育资源,通过单校划片、多校划片、九年一贯对口招生等方式组织学生入学,有效缓解了择校现象,保障教育公平。

  同时,根据2016年我省公布实施的《云南省一级普通中学管理办法》规定,全省一级高完中要将招生名额定向分配到相关初中学校,并适当向农村初中倾斜,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定向择优生比例不得低于30%,并逐年提高比例,到2020年要达到50%。

  48.61万进城务工子女上公立学校

  为加快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促进教育公平,我省加强控辍保学、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帮扶、推进特殊教育发展等关爱义务教育学生工作。

  2016年,省政府以教育督导委员会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对全省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进一步强化政府在“控辍保学”中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监测机制和报告及帮扶机制等6项制度,将控辍保学工作情况纳入县、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纳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一票否决”指标,确保到2018年小学辍学率控制在0.6%以下、初中辍学率控制在1.8%以下。

 

  在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方面,云南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的意见》和《关于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云南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试点工作, 2016年,省财政继续安排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奖励经费2亿元,用于支持城市学校扩容改造和仪器设备购置,提升办学质量。

  到2016年底,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共56.23万人,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为48.61万人,占86.44%。

  据省教育厅、民政厅、公安厅联合对全省留守儿童进行摸底排查,目前全省共有农村留守儿童41.47万人。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健全留守儿童关爱机制。

  此外,2016年,我省争取中央特殊教育资金1600万元,在边境县、直过民族地区建设特殊教育资源中心32个;省级资金5000万元,切实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达到6000元的保底标准,并开展了14期特教师资培训,培训人次达1720人次,实现特殊教育教师全员参加培训,有效提升队伍整素质。

  截至2016年底,全省共有特殊教育学校61所,在校生27690人,专任教师1512人,分别比2013年增加8所、10269人、356人,增长率分别为15.1%、58.9%、30.8%。全省特殊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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